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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通讯员 钟贝)根据《黄河取水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和《黄河上中游流域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实施办法》,1月21—28日,我局对辖区内由黄委发证的取用水单位2014年第四季度取用水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完成了第四季度取用水抄录工作。
本次检查和抄录工作共涉及20家取用水单位,46套取水许可证。其中,农业灌溉取水32套,工业及城市生活取水14套。检查组通过座谈的方式听取了有关单位的取用水情况汇报,重点检查了各取用水单位计量设施安装运行、取水台账、报表管理、实际取用水以及节水措施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取用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时,检查组要求各取用水单位做好本年度的取用水情况总结工作。
通过该项工作的完成,全面掌握了各取用水单位2014年取用水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了各单位的取用水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