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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委晋陕蒙监督局首张水行政处罚罚单执行完毕

来 源: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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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通讯员 尚攀 杨翔惟)近日,随着当事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行政处罚罚款转入指定银行账户,黄委晋陕蒙监督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立案查处的首例黄河上中游流域违法取用水行政处罚案件顺利结案,这也是黄委晋陕蒙监督局开出的第一张水行政处罚罚单。

内蒙古黄河流域水资源匮乏,取用水项目众多,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黄河作为贯穿其中的河流,一直是生产建设项目最主要的供水水源。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内蒙古黄河流域重要的钢铁企业,日常取用水量较大,多年来存在头部取水工程未安装一级在线计量设施、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违法行为,黄委各级曾多次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但均未按要求整改。

2023年4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保护“母亲河”走上了从“无法可循”到“有法可依、循法而治”的法治化良性轨道。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412日,水利部、最高检启动开展了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黄河流域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依照批准的条件取水、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按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违反生态用水管理要求等方面的突出违法行为。20237月包钢集团的违法行为被列入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整治台账。

黄委晋陕蒙监督局作为黄河流域管理机构所属管理机构,闻令而动,果断出击,动真碰硬,迅速锁定违法问题和证据,于2023911日对包钢集团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在调查中过程中依照法定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向当事人说明利害关系和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于20231013日向包钢集团下达了顶格罚款50万元的水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对该行政处罚“心服口服”,在有效缴款期限内缴纳了罚款,并已采取措施积极整改违法行为。

本次案件的顺利结案,是黄委晋陕蒙监督局推动《黄河保护法》在内蒙古黄河流域落地生根的一次有益实践,既保障了国家的公共利益和正常的取用水秩序,又宣传贯彻了《黄河保护法》,维护了法律法规权威,达到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充分展现了黄河流域管理机构“以人为本”的执法服务理念,以理服人、以法育人,做到了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来 源: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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