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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年

来 源: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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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年

198810月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水利部联合发布《开发建设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规定》。
1989年        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工作协调小组成立,国家计委国土司、水利部农水司为组长单位。
1991年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
1992年9月5日 水利部正式批复成立晋陕蒙监督局。
1993年7月     国家计委主持召开的“晋陕蒙接壤地区防治水土流失座谈会”要求尽快组建晋陕蒙监督局,开展工作。
1993年12月    国务委员宋健在晋陕蒙接壤地区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检查现场会上,明确黄委会水保监督局作为
“领导小组”办事机构。
1993年12月    国务院批准《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纲要》,将晋陕蒙接壤地区列为国家级重点监督区。
1994年3月     晋陕蒙接壤地区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立,国家计委为组长单位,水利部、国家环保局为副组长单位。
1994年8月     水利部批复晋陕蒙监督局基地建设。
1995年6月     黄委批复晋陕蒙监督局“三定”方案。
1996年9月     黄委主任綦连安视察晋陕蒙监督局。
1997年6月     国务院副总理姜春云视察陕北水土保持工作。
1998年3月     晋陕蒙监督局挂牌运转。
2000年11月    全国政协副主席钱正英、水利部副部长翟浩辉、黄委主任鄂竟平视察晋陕蒙接壤地区皇甫川、孤山川、窟野河、秃尾河流域水土保持工作。
2002年6月     水利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光和到晋陕蒙监督局调研。
2002年10月    黄委再次批复晋陕蒙监督局“三定”方案。
2003年8月     晋陕蒙接壤地区水政监察(水土保持监督)支队成立,开始履行水政水资源管理职责。
2004年3月     获黄委2002-2003年度水政工作先进集体
2004年7月     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陕蒙监督局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开始步入正规化、规范化、常态化。
2004年12月    晋陕蒙监督局党组成立。
2005年4月      黄委主任李国英视察晋陕蒙监督局。
2005年12月    获黄委“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2007年2月      获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2008年3月      获榆林市市级文明单位。
2008年5月      获黄委通令嘉奖。
2008年9月     黄委向水利部上报《关于重新启动晋陕蒙接壤地区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工作的请示》。
2009年4月     黄委在《关于印发2009年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对晋陕蒙监督局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和规定。
2010年12月    黄委第三次明确晋陕蒙监督局“三定”方案。
2010年12月    获黄委“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2011年1月     获榆林市市级园林式单位。
2011年2月     获黄委全河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2011年3月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
2011年4月     黄委向水利部上报《关于将<开发建设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规定>修订列入水土保持法配套法规建设计划的请示》。
2012年3月     发布《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公报》。


来 源: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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