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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局座谈会交流材料

来 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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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局在旗委、政府和旗水保局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落实“三同时”制度,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逐年提高,呈现出“领导重视程度一年比一年高,执法力度一年比一年大,执法环境一年比一年好,水土流失预防治理工作一年比一年强”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新局面。2014年4月29日,市水保监督执法局在我旗召开全市水保监督执法实务培训会议,我局介绍了监督执法程序、法律文书应用及监督执法工作的具体做法。2014年4月10日、5月24日、12月3日,在自治区水利厅、晋陕蒙监督局及黄委会组织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座谈会上,我局分别作了典型发言,我旗大力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得到了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


一、2014年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一)狠抓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生产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


水土保持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局始终将宣传工作作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持续不断推进宣传工作。


1.明确宣传对象,即主要面向开发建设单位负责人、面向有关部门领导、面向人民群众。


2.明确宣传重点,即以《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为主,侧重于对开发建设单位领导的宣传,提高他们的水土保持意识,促进其履行《水土保持法》的自觉性。


3.创新宣传形式,坚持长期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案件查处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政府组织与舆论引导相结合。在水保法颁布实施3周年之际,向全旗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生产建设单位负责人发了宣传短信。此外,我局各执法大队在督查中还向生产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发放新水保法册子740本,为全面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


搞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关键在于有一支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近年来,我局在整体执法水平不均衡的情况下,通过加强培训、合理搭配等措施,使队伍整体执法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


1.加强学习培训。通过执法人员自学、单位集中培训、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以及深入生产建设企业实地督查等方式,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


2.合理优化了人员配置。对一些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充实,做到了各尽所能,人尽其才,基本形成了职责明确、各负其责的监督执法格局。


3.加强教育管理。我们始终将队伍建设尤其是队伍的教育管理作为监督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努力提高队伍执法能力的同时,注重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通过加强队伍的廉政教育,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做到平和、理性、公正执法。执法人员普遍树立了“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的理念,能够按照规范化执法的要求,自觉规范监督执法行为,树立了良好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形象。


(三)狠抓督查工作,采取上下联动多层次督查等方式,执法效果显著


1.建立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对象电子档案。各执法大队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拉网式调查和登记,初步建立了煤炭开采项目,公路、铁路等线型工程项目及城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文字、数据、影像等档案资料。目前,各执法大队已经全部完成了电子档案的收集录入工作,工作效率将得到有效提升。据调查统计,全旗有各类生产建设项目443个,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集中督查工作。2014年,我局先后7次配合黄委会、黄委会上中游管理局、晋陕蒙监督局、自治区水利厅及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局对我旗境内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督查。


3.各执法大队加强日常不定期督查。各执法大队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不定期督查,对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在核定违法违规事实后,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2014年,各执法大队共督查各类生产建设项目989项次,下发各类执法文书112份,立案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3起,督促开发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38个。


(四)狠抓规范执法,强化对一些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


1.强化了法律文书规范化使用。本着兼顾法律和效率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充实了现有的15类20种水土保持法律文书,去除不必要的繁琐程序,保留并添加执法必需的程序,做到既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又有效提高执法办案效率。


2.正式出台《准格尔旗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局开展监督执法工作和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试行),细化了监督执法工作和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充分发挥制度规范的约束力和强制性作用,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从制度上杜绝随意执法。


3.以一些大型企业集团为突破口,切实规范煤炭生产企业水土流失预防治理工作。2014年,我局先后与我旗境内的恒东煤炭集团公司和伊东煤炭集团公司领导层、各煤矿负责人举行了座谈会,执法人员耐心细致讲解了如何做好煤炭企业水土流失的预防治理工作,各个煤矿存在哪些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水土流失治理措施有哪些不足等。通过座谈,切实提高了煤炭企业负责人的水土保持意识,两家煤炭企业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五)狠抓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工作,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征缴任务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工作是各地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中的难点。旗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局从以下几点加强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缴工作。


1.从源头抓起。在生产建设项目开工时就向业主企业发放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通知书,说明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依据和数额,要求企业在开工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2.注重事中督查。如果企业开工后仍然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则一律下达限期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通知书。如果企业在限期内仍拒不缴纳,则按照有关规定,下达水土保持补偿费滞纳金收缴通知书,直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注重事后催收。如果企业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则建议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验收,切实做到应缴全缴。2014年,共征缴水土保持补偿费795万元,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


二、存在问题


随着我旗各类生产建设项目的逐年增多,人为水土流失逐渐增多,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关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任务极其艰巨。对照自身,无论在工作机制、工作举措、工作效能等方面,我们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问题,有的问题还相对突出,具体如下:


(一)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度不够,社会影响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主要体现在一些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水土保持意识不强,乱挖乱倒,乱排乱弃,人为水土流失问题时有发生。而个别地方和有关部门却对此视而不见,甚至持保护态度,给水保监督执法工作带来较大的困难。


(二)部门配合与协调有待进一步加强


有的项目审批立项部门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把关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致使部分生产建设项目在没有取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就已经办理了立项、征地、开工建设等手续,使得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仍然处于被动状态。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和验收制度落实不够


目前,我旗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审批率在不断提高,每年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数量在逐步提高,但审批后水保方案的实施还有较大差距。一是部分企业水保方案后续设计严重滞后,水保措施施工与主体工程不同步,水保工程的监理、监测工作不落实;二是部分施工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滞后;三是有些项目业主未经允许任意变更水保防治措施,不重新编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导致治理效果不佳;四是水保方案审批后的跟踪督查、验收工作落实不到位。


(四)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我旗各类生产建设项目逐年增多,工作量逐年加大,而我局监督执法人员数量不足,年龄结构不合理,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工作的需要。同时,队伍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少数执法人员对学习认识不够,素质提高缓慢,业务和素质都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少数执法人员宗旨意识不强,缺乏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意识和干劲,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三、2015年工作计划情况和工作建议


2015年,我局继续按照2014年确定的“一二三四”总体工作思路,围绕一条主线(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抓住两个重点(队伍规范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三同时”制度(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实现四个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为恢复生态和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和谐绿色矿区,全面推进我旗生态建设做出贡献,具体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考评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队伍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队伍管理各项制度。对队伍管理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建立一套系统全面的队伍管理规范体系,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同时,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队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进一步纯洁队伍,树立良好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形象。


2.建立健全公正合理的考评激励机制。围绕干部职工岗位责任制的全面推进,加快建立客观公正的履职考评体系,并把考评结果与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等紧密结合起来,切实体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绩效导向。


3.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学习培训机制。按照学习常态化、培训多样化、成长快速化的要求,通过多方位、多角度的学习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首先,进一步完善集中学习日制度。每周一下午为单位集中学习时间,邀请专业人员来单位授课或单位内部业务骨干作专题辅导讲座,不断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实效性,做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其次,要进一步完善评学、述学、考学制度。通过突击检查、理论测试、专题竞赛、年终考核等方式,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情况、学习成效进行考核评价,旨在大兴好学之风,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创建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组织。再次,要拓宽培训渠道,不断创新方式,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干部职工教育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沉下去”的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有效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局整体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水平。


1.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程序和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继续完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和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试行),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从制度上杜绝随意执法。


2.进一步完善各类水土保持法律文书。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和法制部门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继续补充完善各类法律文书,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3.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是提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各行各业未来发展的趋势。要在完善电子档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信息化工作,开发或者引进生产建设项目数据管理应用平台,将辖区所有生产建设项目输入计算机应用平台管理,达到改变现有工作模式,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治理措施


1.切实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开工时的检查。想方设法确切掌握生产建设项目的开工时间,确保开工前与生产建设单位进行对接,对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要责令其限期补办手续,逾期拒不补办手续的,严格按照新水保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2.切实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建设期的检查。项目开工后,要对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定期督查和跟踪服务,及时督促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和进度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从源头上预防人为水土流失,控制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的发生。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要督促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要督促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达到验收条件的,要督促其申请验收。逾期拒不补办有关手续或者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严格按照新水保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3.切实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生产期的检查。生产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也要对其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看其是否按照验收组提出的要求,对验收时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生产期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否按照规定缴纳;是否有乱排乱弃等违法行为。尤其是要仔细检查是否新增排土场、弃渣场,如发现其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沙、石、土、尾矿、废渣的,责令其限期清理,同时按照倾倒数量处以罚款。


(四)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创新


1.简化市审、旗审项目验收程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针对当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复杂、收费较高,一些小企业难以承受的实际情况,继续协调上级部门对验收程序进行合理化改革,简化市审、旗审项目的验收程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关于旗审项目的验收工作,旗水保局已明确要求由我局牵头负责。


2.加强对监理、监测单位的考评管理,确保其管用见效。针对当前一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形式化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加强对监理、监测单位工作的考评管理,以充分发挥监理、监测单位的技术服务作用。


3.实行监督执法人员包项目跟踪服务管理,确保“三同时”制度落实。进一步改进对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实行执法大队包地域、包类型监督管理,同时推行执法大队内部执法人员包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将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充分发挥每个执法人员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增强各执法大队的执法凝聚力。


(五)坚持宣传与处罚相结合,切实提高广大生产建设企业的水土保持意识。


1.通过多种宣传方法和途径,切实加强对新《水土保持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宣传。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的作用,同时要注重网络、公益广告、公益活动、手机短信等新型宣传媒介的作用。要求各生产建设单位在合理位置设置专题宣传栏、固定宣传标语。线型项目,要在护坡上至少设置一处永久性宣传标语。


2.通过严肃查处典型水土保持违法案件,增强企业落实“三同时”制度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要抓典型、树样板,以查处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对大案要案要上下一起联合执法,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善于执法,注重策略、讲求方法,促进案件的查处。对一些典型违法案件,要严肃查处及时通报,做到“查处一个、教育一方”、“查处一起,影响一片”的目的,增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震慑力,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3.创新宣传方式,营造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尤其是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通过宣传,使他们进一步了解和认识水土保持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把水土保持工作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件大事来抓,真正关心和支持水土保持工作,使水土保持工作真正成为全民性的事业,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和参与水土保持工作,珍惜水土资源的新风尚。


综上所述,近年来在上级业务部门的重视支持下,在旗委、政府及主管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当地资源开发的强劲势头和创建良好生态环境需求仍有不小差距,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我们将以这次座谈会为契机,大力学习兄弟旗县水土保持执法工作的先进经验,力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为打造美丽准格尔,生态准格尔,全面推进我旗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5年5月



来 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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