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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站座谈会交流材料

来 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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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东胜区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在上级主管部门及东胜区委、政府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 “预防为主、强化职能”指导方针,全面贯彻《水土保持法》及配套法规,认真开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规范监督管理程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就2014年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以及2015年工作计划简要汇报如下:


一、201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水土保持法》宣传工作


为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三周年,有效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我局开展了一系列《水土保持法》宣传纪念活动。


1.制作宣传图片投放户外LED广告屏和商场、酒店、小区的室内广告屏宣传。


2.制作宣传横幅广泛张贴于工矿企业、社区、学校等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地段及街道醒目地段进行宣传。


3.在东胜所有出租车LED显示器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4.出动宣传车2台在街头巷尾循环播放《水土保持法》录音。


5.出动10人次在人流密集区域发放宣传单、宣传扑克和新《水土保持法》宣传手册。


(二)全面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


2014年我局坚持以完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为核心,以查处重点开发建设项目违法行为为突破口,全面推动“三同时”制度的贯彻落实。


1.配合上级部门督查。其中会同黄委中游局对5个煤矿进行现场调研,与晋陕蒙监督局对5个部审项目进行督查,并对3个部审项目进行“回头看”督查,配合自治区水利厅督查项目1个,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局督查市审项目7个,配合黄河水利委员会监督处督查呼准鄂铁路准鄂段。


2.对全区的开发建设项目的数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等进行摸底登记,建立详细数据库。


3.实行不定期的巡查巡检制度,在督促水保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纠正。


4.建立项目实施的跟踪督查制度,要求项目在建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5.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的督查,对存在问题的开发建设项目现场下达督查意见40份,其中对3个开发建设项目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开发建设项目督查次数达700多次。


6.对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进行督查,要求监理、监测人员在做好监理、监测工作同时,为项目建设单位认真搞好技术服务。


7.重点查处水土流失典型违法案件。对鄂尔多斯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擅自开工建设典型案件依法进行了查处。


(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验收及“两费”征收工作


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验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审批验收程序。2014年生产建设项目的督查率达到95%以上,开发建设项目的审批率达到95%以上,水土保持设施投资占水土保持总投资83%,方案验收率达到90%以上,实现了项目审批、验收、监督同步到位。全年共完成两费征收2864731.5元,超额完成两费征收任务。


(四)开展禁牧督促检查工作


按照东胜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局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站负责辖区内禁牧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把禁牧宣传与说服相结合,经常深入到养殖户中,宣传禁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对屡教不改、屡查屡犯的养殖户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我区的生态治理成果。


(五)权力清单的梳理公布工作


按照区政府统一要求,我局认真进行了行政权力梳理及公示公布工作,共梳理行政权力118项,其中水土保持相关行政权力23项,并通过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自由量裁权标准、办事流程、办理地点、联系方式和监督电话等。


(六)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


2014年我局共组织、参加执法人员培训5次。其中区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培训3次,水务系统执法人员培训2次,邀请市委党校教授讲授如何依法行政并聘请知名律师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知识开展专题培训。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依法行政。


二、2015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深入宣传《水土保持法》,不断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充分利用报纸、新闻媒体、广告牌等媒介,采取形式多样、主题新颖、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使《水土保持法》切实深入人心。


(二)制作完成东胜区范围内所有开发建设项目分布情况图,并继续完善数据库。2015年要把所管辖的开发建设项目通过坐标拐点按比例放到图纸上,标明项目的名称做到一目了然。


(三)全力配合好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督查工作,继续加大水保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对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不定期检查新开发建设项目的水保预防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地进行跟踪服务和监督,督促开发建设单位主动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增加行政执法培训次数,提高执法队伍综合能力。不断健全和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全面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五)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对全区境内所有新开发建设项目费用缴纳情况全面地摸底登记,力争完成2015年“两费”征收任务。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开发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法》的贯彻实施重视不足。建议晋陕蒙监督局多组织学习、培训、座谈会等活动,指导、交流、研讨如何提升工作水平。  


(二)执法经费严重不足,执法装备设备落后,执法人员配备不够。建议上级业务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执法程序、规范证据材料内容等,从而让地方政府匹配资金保障执法设备、装备等新型执法工具,增加执法人员,满足工作需求。


(三)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力度还不大,尤其是现在农村水土保持工作国家投入相对较少,而地方开发破坏严重,项目与项目结合部之间无人防治,容易产生水土流失,从而造成开发建设项目区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


(四)地方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机制还不完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监理监测单位不能真正起到为企业水土保持措施治理指导服务的作用,使部分水土保持设施没有得到高标准建设,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更为细化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约束监理、监测单位。


2015年5月



来 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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